【自成一派】關於公民科幾個迷思

2021-06-23 00:00

上周五,教育局開始把新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簡稱「公民科」)教材上載網上,供學校任教老師使用。作為一個新的學科,終於有了可以在課堂使用的教材,而不是僅僅只有提綱式的課程指引。當然,這也一定會引起不同的質疑意見。只不過很多這些質疑的意見,幾乎都是翻來覆去追問的「標準化套語」。例如,幾乎例牌會問的套語式問題,就是新課程和教材只有「官方版本」內容,沒有讓學生作批判思考的空間。

這裏的所謂「官方版本」,本身就是可圈可點的說法。首先,如果學習的課題是關於官方政策或者法律文本的,那「官方版本」是正常不過的事情啊,正如學習憲法、《基本法》和《特區國家安全法》,這當然是按照「官方版本」的啊,難道存在民間版本的「憲法、《基本法》、《國安法》」?就算不是指法律,而是指一般政策,例如國家的十四五規劃(公民科主題二內容),難道不也是要先了解官方政策文本內容?又如要了解香港問題的由來(公民科主題一內容),不是也好了解三個不平等條約、《中英聯合聲明》等不同時期的官方政策?

無論是舊的通識教育科,還是現在的公民科,都是以社會時事為主要內容,而社會時事幾乎都是涉及各類政府政策或法律,或者至少須要政府政策介入的。因此,了解官方政策內容,幾乎是必然的。舊的通識科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在尚未較為全面地了解事情和政策的來龍去脈之前,已經急於叫學生去評論,這難免造成斷章取義。

其次,所謂的「官方版本」,有時又是指官方要求學生掌握的內容,彷彿剝奪了教師的自由教學空間,以及學生的自由思考空間。這裏要問的是,在中小學基礎教育的範圍內,老師到底是依照既定的課程綱要、課程指引和考試要求來教學,還是依照個人的學術偏好,甚至價值偏好來教學的?這是一個必須要重新加以強調的。幾乎所有的中小學科目,都是有既定的課程和考評指引,這些都是由官方(中學則加上考評局)課程發展部門組織專家和資深教育工作者合作編撰而成。前線的老師是應該依照這個官方擬定的課程來教學,這本來就是常識。至於教學空間,前者應該是指教師在課程指引範圍內,盡量發揮教學創意,從而更高效地教好指定的課程,而不是指「自由地」偏離課程來任意教學。

至於思考空間,還是那句話:不要忘了價值教育,鼓勵學生思考是必需的,但不等於放棄對學生作價值教育,不等於放棄培養學生正向價值。很多論者都提到過,正如在同學生講授諸如毒品等違法行為時,再怎麼鼓勵學生思考,最終都要引導學生不要去犯法吧。同理,再怎麼思考,也不能最終得出結論是可以違反《國家安全法》、可以分裂國家吧!

鄧飛

中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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