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網絡春宮摧毀女性一生

2021-06-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人權觀察組織昨日發表報告指出,南韓網絡普遍流傳未經女性同意的性愛圖片,對被害人造成毀滅性影響。報告指政府應加強防範及應對數碼性犯罪。

這份九十六頁的報告《「我的人生不是你的春宮」:南韓數碼性犯罪》,發現儘管南韓已進行法律改革,遭受數碼性犯罪(憑藉科技實施的線上性別暴力行為)的婦女和少女,在追究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方面仍舊面臨極大困難,根深柢固的性別不平等是原因之一。「刑事司法系統官員(多屬男性)似乎常常不理解,或不接受,這種犯罪的嚴重性,」人權觀察女性權利部代理共同主任巴爾說:「任何人只要看過一張這種在未經同意下拍攝的影像,都有可能截屏下來,在任何時間、任何網站分享,從而不可控制地散播出去。受害者餘生都被逼面對相關犯行的影響,卻得不到司法系統多少幫助。」

二〇〇八年,涉及非法攝影的案件佔南韓性犯罪起訴案件的比例不到百分之四。到了一七年,這類案件的數量增加了十一倍,從五百八十五宗增至六千六百一十五宗。引起公眾關注的數碼性犯罪,起初大多是在廁所、更衣室和旅館等場所安裝隱藏式的微型攝影機(「間諜攝影機」),然後將錄下的影片出售賺錢。

朴知英(以下人名多為化名)在男友手機中發現許多顯然在公開場合偷拍的女性裙底或臀部照片。她設法進入男友的雲端儲存空間,又找到四十至五十張疑似性伴侶的私密照片,其中四張是她自己的。她試圖尋找照片中的其他女性,卻遭到現已分手的這位前男友恐嚇。她於是向警方報案。但被指派來協助她的律師屢次要求她撤回訴訟。她又請了另一位律師,但案子還沒送給檢察官,就有一名刑警打電話過來,說她若不同意庭外和解,該名前男友的律師就要控告她妨害名譽,及擅自查閱該男檔案。

另外一個案件:二〇一八年某天凌晨一時,正要入睡的崔芝銀聽見有人一直按她的門鈴。應門後,一名警員告訴她,有一名男子從隔壁大樓屋頂透過她的窗戶對她偷拍。該男向警方坦承已持續對她偷拍兩個星期。警方後來取得搜索票,查扣加害人的電子設備,發現他還收集了另外七名女子的照片。崔芝銀事後得知,該男數年前曾被控同樣罪行,但他獲判緩刑。

一個案件的主角是李藝琳,她的僱主向她求歡,因他已婚,她沒有接受。某日,他送給她一台時鐘。她把時鐘放在家中臥室,但後來發現它裝有隱藏攝影機,而他已接收實時錄像長達一個半月。她長期受到此事困擾。一年後,她仍需服用醫師開給她的抗憂鬱和抗焦慮藥物。

還有一個案件:二〇一七年,吳秀珍是一個找機會打工的二十歲學生。她答應做裸體模特兒,由於招聘廣告跟工作合約都特別註明所有照片僅供私人欣賞,她才放心應徵。後來,因為攝影工作室老闆要求她拍攝更大膽的照片,她便辭職了。一九年七月,她被拍下的七百多張照片突然出現在某個網站,供人付費下載。她向警方報案,但照片不但沒有移除,反而有更多照片曝光。她說:「它會永遠留在陌生人的電腦裏面,而我不知道事情何時才會結束……於是我想,如果無法結束這件事,我只能結束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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