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宇︰查冊指明人士名單 銀行及律師等可作審查

2021-06-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昨天(6月12日)發表網誌,指局方於4月向立法會建議實施新查冊安排後,經廣泛地聽取社會意見,收到不少優化安排的建議,本着平衡公眾獲取所需公司資料及保障個人私隱的「初心」,該局將在實施新安排時加入多項法例及行政優化措施。

許正宇表示,在擬定新安排所需的附屬法例時,計畫將執業會計師、於律師行執業的律師、銀行,以及其他受《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規管的金融機構及指定非金融企業及行業人士,納入為指明人士。另外,許正宇稱,該局早前已經澄清,在新查冊安排實施後,所有查冊人士可繼續取覽公司登記冊上的董事通訊地址和部分身分識別號碼,連同董事的姓名,一般已足夠讓查冊人士辨認有關董事的身分。

此外,他表示,在新的查冊安排下,勞工處作為公職人員將屬於法例下的指明人士,必要時可取得公司董事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處理公務。他指出,優化安排建議平衡了公眾獲取資料及保障私隱的需要,同時防範公司登記冊內個人資料被用作「起底」的濫用情況,相關附屬法例將在6月下旬呈交到立法會審議,並擬按計畫分階段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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