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正宇︰查册指明人士名单 银行及律师等可作审查

2021-06-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昨天(6月12日)发表网志,指局方于4月向立法会建议实施新查册安排后,经广泛地听取社会意见,收到不少优化安排的建议,本着平衡公众获取所需公司资料及保障个人私隐的「初心」,该局将在实施新安排时加入多项法例及行政优化措施。

许正宇表示,在拟定新安排所需的附属法例时,计画将执业会计师、于律师行执业的律师、银行,以及其他受《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下规管的金融机构及指定非金融企业及行业人士,纳入为指明人士。另外,许正宇称,该局早前已经澄清,在新查册安排实施后,所有查册人士可继续取览公司登记册上的董事通讯地址和部分身分识别号码,连同董事的姓名,一般已足够让查册人士辨认有关董事的身分。

此外,他表示,在新的查册安排下,劳工处作为公职人员将属于法例下的指明人士,必要时可取得公司董事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识别号码处理公务。他指出,优化安排建议平衡了公众获取资料及保障私隐的需要,同时防范公司登记册内个人资料被用作「起底」的滥用情况,相关附属法例将在6月下旬呈交到立法会审议,并拟按计画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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