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點評】善用公民科津貼 學校費思量

2021-06-07 00:00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九月正式推行,逐步取代高中通識教育科,本欄早前提過,內地交流考察活動須因應新科配合「增值」。教育局為推動新科,日前宣布每校提供一筆過三十萬元津貼,這筆啟動資金如何有效推動課程,將是不少學校須思考的問題。

根據當局向學校發出的通告,津貼可於未來三個學年,用於支援公民科的教師教學、發展或採購相關的教學資源,舉辦校本學習活動、聯校或跨課程活動等,亦可應用於外地體驗學習的報名費、交通費和住宿費用。

綜觀學界推動公民科遇到的難題,主要是教材不足,尤其開辦首年,師生沒有教科書可用,須剪裁當局提供的教材,隨着公民科中四課程「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涉及《憲法》、《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內容,加上日後課本須送審,聽聞大部分學校對製作公民科校本教材的意欲不大,利用津貼購置參考書、多媒體及電子教材等,對學校更為實際。

然而,要留意是教材的需要,隨着送審教科書出版及書商配套落實,始終不難處理,反而公民科要求學生須進行內地考察,通過津貼為參加比賽、體驗學習營的學生「加碼」,資助學生參加活動、交通及住宿等費用,更有實際及持續的需要,與當局有資助的「同根同心」與「同行萬里」內地交流計畫相輔相成之餘,更能善用津貼作多元化活動,始能發揮效能。

另一個持續需要是教師培訓,現時當局為國民教育、國家安全教育的網上教師培訓課程,往往很早爆滿,很大程度是公民科推行已進入最後倒數,加上學校須在八月底提交首份國安教育檢視報告,使得教師培訓需求在短時間內大幅上升,學校宜利用津貼讓教師參與相關的專業培訓,尤其是相關機構及團體開辦的課程,或主動組織學習圈,分享不同學校的推行經驗。

相較於當年的「通識教育科課程支援津貼」,每校一筆過三十二萬元供兩年使用,公民科津貼金額相若,亦不能用於聘請教學助理,可見當局在高中核心科目優化,釋放課時後,更側重於如何提高師生在公民科課程的參與度,多於只着眼於人手編排,學校理應重新取態看待,讓津貼用得其所,用得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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