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新選舉制度助力重回正軌

2021-06-06 00:00

五月三十一日《二○二一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訂草案》刊憲公布,香港新選舉制度隨即正式生效。香港新選舉制度的推出標致着一個新的開始。是繼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後,中央完善香港法律和政治體制的又一重大舉措,是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政策體現。對確保實現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有力保障香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香港新選舉制度的推出及時而必要。為「愛國者治港」提供了堅實的基礎,為「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提供了穩固的法律保障,符合香港市民的意願,有利於香港市民的福祉。

在香港新選舉制度安排下,「愛國愛港」將成為治港者共同的政治理念和價值追求。所有有志進入特別行政區治理架構擔任公職者,都必須堅定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尊重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尊重中央全面管治權,自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在香港新選舉制度安排下,危害特別行政區政治穩定和政權安全的亂象必將得到有效治理,香港民主政制將在健康有序的軌道上穩健向前發展。

香港新選舉制度的推出合乎法律程序。秉承立法民主化、立法科學化的初衷,制度推出的過程透明度高、公眾參與度高。

在整個修訂過程中,中央自上而下完成「決定」和「修法」部分,自二一年三月十一日全國人大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以來,中央有關部門及香港特區政府在香港舉辦上百場座談、訪談活動,直接廣泛聽取香港特區政府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見,並於三月三十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特區政府高效落實響應,四月十三日行政會議通過《完善選舉制度修訂草案》,四月十四日立即向立法會提交修訂。立法會從集思廣益完備法案到完成各階段宣讀後,於五月二十七日高票通過。特首林鄭月娥於五月二十九日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條例草案》。五月三十一日《條例》刊憲公布,隨即正式生效。

香港新選舉制度的推出具有進步性。是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作出新的憲制性制度安排,是富有香港特色的民主模式的創新嘗試,體現了均衡參與和發展優質民主的原則,充分激發「一國兩制」的獨特之處。

「一國兩制」是國家政治制度領域的重大創新,在全世界範圍內並無先例和經驗可循,在香港回歸後發揮了穩定大局、促進團結、推動發展的重要作用。香港新選舉制度的推出,彰顯「一國」和「兩制」的有機統一,更有利於強化政治秩序的穩定;香港新選舉制度的推出,更有利於把維護國家和香港利益更好地結合起來;香港新選舉制度的推出,更有利於全面改革和建立治港團隊的人才選拔體系;香港新選舉制度的推出,更有利於提升特區政府的治理效能。香港新選舉制度的推出,能夠真正維護公共利益,促進香港公眾福祉,團結香港各階層民眾,解決香港深層次社會問題,從而夯實社會發展和穩定的政治基礎。

未來,在「愛國者治港」的新格局下,需要更多受過教育、掌握充分訊息並能夠進行批判性思維的市民群體,更加廣泛且有效的參與治理體系;需要在人才選拔機制上進行優化,推選更多能夠洞察全局、深謀遠慮、精於實幹的人才加入公務員隊伍;需要特區政府更多關注長期困擾香港的基礎教育、房屋問題、貧富懸殊、階層固化等深層次問題,通過新選舉制度下形成的新團隊帶領香港經濟重返正軌。

孫雯

國家行政學院(香港)

工商專業同學會

(文章僅屬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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