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從業員藏雷射筆囚半年

2021-05-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四歲保險從業員於前年平安夜「和你shop」活動期間,在灣仔被搜出雷射筆,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崔美霞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當日帶備雷射筆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有機會鼓動其他人仿效,觸發衝突。加上被告沒有真誠的悔意,乃判被告即時監禁六個月。

崔官指,被告雖自言有悔意,但只是出於其行為導致家人擔心,並非承認罪行。另被告當日帶備雷射筆、戰術板、黑色口罩、伸縮棍等物參與逾百人的遊行,明顯有計畫犯案及傷害他人。雖然雷射筆是藏於被告的背囊中,但要取用亦絕非困難。而一旦該雷射筆被取用,有機會鼓動其他人仿效,繼而引發衝突,其潛在風險不可忽視,最終判被告囚六個月。

被告許成,被控於前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及正義道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辯方求情稱,涉案雷射筆並非容易傷人的武器,且案發時一直藏在被告的背囊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或打算使用。另當日的遊行雖然未經批准,但一直是和平及有秩序地進行,被捕逾百人中亦沒有被搜出任何違禁品,因而該示威不會升溫成衝突。

惟崔官反駁:「唔係大家都手持武器先會升溫」,辯方表示同意,但強調本案是同類罪行中最輕微的。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五九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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