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暴動案12被告申換官

2021-05-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七二八」上環暴動案昨踏入第五十二日審訊,距離審結僅餘八日,已傳召六十二名證人。二十三人被控前年七月二十八日於上環一帶參與暴動。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兩日前聯同十二名被告代表律師向法庭申請,罕見地要求主審的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退出是宗審訊,改由其他法官處理。關大狀提出三項理據,包括陳官太早排除辯方抗辯理由;對部分辯方大狀作出嚴厲批評;以旁觀者角度而言,陳官與部分大狀交流有嘲諷及挖苦。關大狀強調申請經深思熟慮,並非策略性。陳官於周一為將就「換官」作出判決。

代表首被告張智麟的大狀關文渭昨坦言,他聯同案中另十一名被告的代表大狀,申請陳官避席。他坦言「申請好困難」,但他認為陳官應該要「元神出竅」,在公眾席上以旁觀者的身分思想公正地處理案件。

關大狀又直指,陳官沒有實際偏頗,但有表面偏頗,陳官太早排除辯方抗辯理由,當辯方大狀提出抗辯,陳官即指「無意思,唔使問」;陳官嚴厲批評部分大狀違反專業操守,「拖案」;及以旁觀者角度而言,陳官與部分大狀交流有嘲諷及挖苦。關解釋沒有及早提出申請,是因為不確定部分大狀是否有「惹人犯厭」的行為而出現上述情況,故待所有辯方大狀盤問結束才作出申請。

十二名申請被告為張智麟(見圖)、徐慶鈞、陳希雋、林少峰、蔡澤新、楊智昇、黃頌恩、李少康、周錦濤、黃飛鴻、譚伊婷、黃柏賢。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七一——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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