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傳證監憂SPAC引港 業界料成事機會小

2021-05-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SPAC(特殊目標收購公司)風靡全球,市傳港交所最快6月底前諮詢市場。由於擔憂SPAC泡沫爆破,美證交會近日收緊對其監管,有市場人士向本報指,本港證監會亦對此抱有疑慮,業界多數亦估SPAC最終落地機會低,不過仍有少數中資券商在積極籌備中。

近年在全球量化寬鬆,市場流動性充足,以及二級市場交投活躍的鼓吹下,SPAC之風從美國,吹至大洋彼岸的亞洲。SPAC因上市成本低、籌備時間較短等優勢為市場所追捧。另一方面,愈來愈多名人跳上這架列車,引散戶跟風投資,金融泡沫正在形成,導致美證交會正擬收緊監管,慎防SPAC過熱。

市場人士向本報指,本港證監會亦嗅到華爾街這股危險的氣息,對SPAC應否應引入本港存疑。證監會對此沒有作出回應。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志偉指出,2019年10月港交所修改上市規則打擊造殼、買賣殼行為等,若此時引入SPAC,會給予市場一個錯誤的訊號,以為港交所又放寬殼股的限制,容易引起市場混亂。他續指,SPAC較傳統IPO(首次公開募股)風險高,港交所需做好風險評估工作,沒有必要立即跟風。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認為,SPAC在港成行的機會較微,事實上本港上市條例已設有21章公司,若摘去對21章公司的投資限制,便與SPAC形式相近,沒有必要再額外引入。另外,本港亦不具備如美國一樣多的名牌基金作為SPAC的發起人,恐難吸引投資者參與。

另有市場人士向本報透露,目前業內普遍對SPAC在港落地信心不大,認為沒有必要浪費成本及人力在SPAC的籌備上。不過,仍有少數中資證券行正落足馬力準備,以積極態度應對SPAC未來在港推行。

儘管如此,包括「財爺」陳茂波在內多位金融界巨頭曾多次反覆提醒,本港引入SPAC時不應照搬國外模式,要着重考慮保障投資者利益。

中泰國際研究部副主管趙紅梅稱,本港引入SPAC應積極引導資金側重於新興行業,否則便容易失去其意義。在保障投資者利益上,首先應先對SPAC設置清晰的上市門檻,包括市值、營收、淨利潤、公眾投資者股權佔比等。

趙紅梅又指,對併購對象需嚴格把關其所處的行業、業務狀況等,並要求充分披露信息至季報,以確保收購標的沒有摻水分。同時,亦可對參與的投資者設門檻,最初僅允許有一定投資經驗及資金的投資者入場。另外,又可改良SPAC的融資方式,對隨意供股、合股、修改買賣單位等財技設限,以防止其墮入炒殼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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