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襲警管有汽油彈囚21月 2021-04-29 00:00 Previous Next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三歲健身男教練於前年十一月將袋拋入城門河被截查時更推撞警員胸口,雙方糾纏後終被制服。其後水警打撈涉案揹袋,發現內有六枚汽油彈。男教練被裁定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成,香淑嫻裁判官昨判其入獄二十一個月,並指案件發生在香港暴力示威高峰期,被告在公眾地方管有多枚易燃的汽油彈,明顯有持續使用的意圖,情節極為嚴重。 香官指,被告林頒法當日在公眾地方管有六枚汽油彈,每個汽油彈的封口均用布條塞住,隨時隨地可開封使用,可見其有持續使用的意圖。而汽油彈為易燃物品, 十分危險及不穩定,一旦被點燃,火勢將迅速蔓延,難以預計其造成的傷害。另被告與感化官見面時,始終不肯透露事件發生的情況,可見其沒有悔意。案件編號:沙田刑事 四〇〇八——二〇一九。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九巴六死車禍 車長判囚四年 下一篇 【來論】法援有得揀,納稅人變老?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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