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案情存疑點 兩名三判商脫罪
2021-04-11 00:00(星島日報報道)六年前多個公共屋邨被揭發食水含鉛超標,其後政府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發現,接駁食水喉管的燒焊物料釋放出含鉛物質肇事,兩名水管工程三判商因在委員會上涉嫌作假證供以及欺詐承建商被控五罪。經審訊後,法官陳永豪昨午於區域法院指當年行業認知不足,控方證人各說各話,極之混亂,不能斷定三判商案發時知悉焊料含鉛,故裁定兩名三判商所有罪名不成立,控方因案情存有疑點,須付訟費。
陳官再引述幾位控方證人證供解釋何謂「錫條」、「錫線」及「高溫錫線」的焊料,直指情況根本「各有各說,極之混亂」,當年業界認知不足,難以確認業界有否共識焊料是否含鉛,更難推斷被告當時的認知,被告可能只是熟悉工藝,對物料性質認識有限。
因此陳官認為單從被告的經驗、牌照、訓練、焊料的名稱、外表及牌子,均不足以確認被告是否知悉焊料含鉛。
陳官指出控方案情存有疑點,證人證供質素亦令人憂慮,因此認為控方未能證明兩位被告知悉焊料分為含鉛和無鉛兩種、工程須使用無鉛物料及相關規定,故未能證明被告作假證供及蓄意隱瞞實情以欺詐承建商,遂裁定莫蕭二人宣誓下作假證供及欺詐罪脫。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七七五——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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