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點評】「公社科」大學採計與否掀熱話

2021-04-09 00:00

通識教育科終極改革,重新冠名為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評級由以往的一級至5**改為只設「達標」與「不達標」,大學校長會相應把最低入學要求由「3322」改為「332A(達標)」,至少有四所大學表明日後取錄學生時,新科不會計分。然而,作為「必修必考」的科目,中學界對新科是否獲大學採計,聽聞意見甚為分歧。

各所大學陸續公布最低入學要求,科技大學、城市大學、嶺南大學及教育大學已表明,不會把新科計分,學生達「332A」門檻後,可憑兩個選修科成績報讀,科大及城大要求選修科須達三級,即「332A33」;教大及嶺大則須達二級。至於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及理工大學雖均以「332A33」為門檻,但未明言新科會否計分。

以港大為例,二〇\二一學年起,不少以往要求「4+2」(四大核心科目加兩個選修科)課程,改為以最佳六科計算,若做法不變,新科又不計分,意味學生須選修三科,始有報讀資格。事實上,中學界對於新科是否採計有不同看法,教育評議會昨發表聲明,認為公民及社會發展科應列為「取錄時可考慮最佳五科」。

輔導教師協會主席何玉芬同程尚達傾開,她認為最理想做法是考試及評核局列明「達標」在文憑試的相應等級,大學按此計分。她坦言「達標」相應評級雖不高,但大學普遍以最佳五科收生,如公社科不獲採計,學生在兩個選修科中任一未如理想,便無緣入讀大學,「這樣旨讓多些學生能『排隊』,尤其他們在其他科目表現優異,只因一科失準,大學便錯失取錄他們的機會。」

中學界雖認為公社科在大學取錄應保留價值,但擇優取錄的大專院校,考慮卻是另一回事,尤其「達標」不足以反映考生能力高低,即使是社會科學相關科系,新科課程及考評與通識教育科不盡相同,能否採計甚至加權計算,難以一概而論,不如通過面試接觸學生,更為直接。

若個別科系採用「最佳五科」,只修兩個選修科的考生沒有退路,須全科及格,甚至為求保險而選修三科,壓力不減反增,而開設三科造成中學間的惡性競爭,也讓學界擔心。大學收生對中學課程有「指揮棒」效應,公社科的影響,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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