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偉俊指鼓吹投白票或違法

2021-04-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二,都提及規管一些操縱或破壞選舉的行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日前被問及,叫人投白票是否屬操縱行為,引起政界對「投白票」問題的關注。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於電台表示,香港沒有法律要求市民一定要投票,投票純屬公民責任,不受法例規管;不過他強調,若有人有組織地鼓吹煽動市民投白票,抵制政府,挑起分化,甚至顛覆政權,企圖破壞政府運作,則有機會觸犯《港區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提醒市民應留意。

謝偉俊表示,投票純屬公民責任,選民投白票只會影響投票率,不會影響選舉結果,認為政府現階段毋須規管投白票的問題,除非將來情況有變,如果證實涉及外國勢力或資金干預,則另作別論。不過他提醒,在《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下,任何人如果發表一些煽動性文字或論述、有組織地鼓吹煽動市民投白票,從而抵制政府,挑起分化,又或者顛覆政權、破壞政府運作,是有可能犯法。他說雖然有關法例過往甚少執行,但不等於市民毋須留意。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則說,在自由選舉中,選民投白票是普遍現象,並指在法例上一定可以做到禁止相關行為,但質疑在實際上難以執行。他續指,若政府將宣傳或鼓吹選民投白票列為違法行為,將出現不少灰色地帶,並舉例指,若兩名候選人在選舉期間,互相攻擊對方,並呼籲其他人不要投票予對手,亦容易成為違法行為。

陳文敏認為,若選民不投白票,亦可能填選所有候選人,令選票成為廢票。他又估計,政府或擔心在完善制度後,投票率將創新低或廢票率創新高,並出現尷尬情況,又指政府與其決定禁止白票,不如應思考出現此現象的原因。另外,選委會內有多名當然委員,陳文敏擔心,選民愈來愈少,出現更多既得利益,小圈子選舉容易出現私相授受、枱底交易的情況,加上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決定不能提出上訴,選舉透明度減少,產生的問題更嚴重。

出席同一節目的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質疑,投白票可以是選民表達不滿的方式,又或者想反映所有候選人都不喜歡,此做法過去一直無問題,為何現時會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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