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牛洲涉非法拖網 九內地漁民提堂

2021-03-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漁護署聯同水警人員,上周五在石牛洲水域發現一艘蝦拖漁船疑拖網非法捕魚,截停調查後檢走一批捕魚工具,船上九名內地漁民涉案被捕,各人已被起訴,今日提堂。

上周五,漁護署與水警人員在石牛洲附近本港水域,展開打擊非法捕魚的聯合行動,其間發現一艘蝦拖漁船疑正在拖網捕魚,遂截停漁船進行調查,其後人員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

漁船上九名內地漁民涉嫌違反《漁業保護規例》(《規例》)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被捕,九人昨同被落案起訴,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已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根據《規例》,任何人士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指出,拖網捕魚是非選擇性的捕魚方法,會破壞海牀及損害海洋生態。禁止拖網捕魚活動可即時遏止海洋資源損耗的情況,使海洋生態逐漸恢復至可持續發展的水平,長遠得到更有效的保護。漁護署與警方會繼續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捕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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