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凍結公司質押股票 內地進一步規範程序
2021-03-07 00:00
如果質押股票未被司法凍結,質權人和債務人亦可以根據其達成的協議,按照市場化規則處理質押股票變價問題,而在傳統凍結方式下,這一市場化運行規則將被阻斷。
是次規範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在不損害案件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使已凍結質押股票的變價方式盡可能回歸到市場化運行規則,最大限度降低執行措施對質押股票市場產生的影響。因此允許質權人自行變價股票,實現質押債權,不僅有利於質權人及時實現債權,而且在質權人實現質押債權解除質押後,也能為後續法院執行已解除質押股票提供便利條件。意見將自7月1日起實施。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