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粵澳研合作 開放跨境金融

2021-09-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創新跨境金融管理,加強合作區金融市場與澳門、香港離岸金融市場的聯動,探索構建電子圍網系統,推動合作區金融市場率先高度開放。按照國家統籌規劃、服務實體、風險可控、分步推進原則,在合作區內探索跨境資本自由流入流出和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

方案亦提出,充分發揮澳門對接葡語國家的視窗作用,支持合作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

方案提出,在跨境直接投資交易環節,按照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簡化管理,提高兌換環節登記和兌換便利性,探索適應市場需求新形態的跨境投資管理。

在跨境融資領域,探索建立新的外債管理體制,試點合併交易環節外債管理框架,完善企業發行外債備案登記制管理,全面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範圍,提升外債資金匯兌便利化水平。

同時,支持符合一定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根據實際融資需要自主借用外債,逐步實現合作區非金融企業外債項下完全可兌換。

中央力促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產業,方案提到,發展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布局建設一批發展急需的科技基礎設施,構建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推動合作區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支點。同時,大力發展集成電路、電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等產業鏈。

在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方面,鼓勵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原則設立多幣種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吸引外資支持。支持在合作區開展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鼓勵和支持境內外投資者使用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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