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一次過派消費券 財爺:分段助拉動消費
2021-02-26 00:00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指,消費券分期派發一千元對市民有好處,其中生活艱難人士可購買日用品,不過對分期派發及規定一個月用完有保留。她舉例,有學生希望購置新電腦,亦有家庭想添置雪櫃等電器,問政府為何不容許市民一次過消費二千至三千元,「好似你連大家買乜都選擇埋,是否最合適呢?」陸頌雄亦指,有市民希望一次過大額消費,問一千元可否累積。容海恩希望政府不要令消費券措施變得複雜及「度縮」,認為每月限消費一千元,又不能用作交水電費,會讓市民感覺有很多攔阻,她並期望消費券可以有更廣泛用途,例如學前教育、美容、健身等方面。
陳茂波回應,參考了外國經驗,覺得分階段派發消費券,每次設使用限期,例如每月一次、每次三十日用完,對消費的拉動作用最有效。不過他表明會廣泛聆聽社會意見,用途會盡量擴闊。
另外,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關注派發三百六十億元消費券要用六億元行政費太高。陳茂波指,政府在使用行政費時「能慳盡量慳」,他又以派發一萬元現金計畫為例,指當時向立法會申請十億元行政費,結果到現在僅使用了三億六千萬元。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亦解釋,六億元是暫時估算,包括用作相關部門電腦系統及裝置更新、人手開支、尋找儲值支付工具合作費用、處理書面表格時的服務承辦商費用,以及宣傳費用。
陳茂波同日亦有出席電台聯播節目,解釋派發五千元消費券的措施,他認為,電子消費券對本港經濟有百分之零點七的提振作用,期望消費券使用範圍可以盡量廣闊,不論街市、快餐店、零售店或從本地商店網購都可以使用,但不包括交通以及水電費。他又說,生活較拮据的市民可以用來減輕開支,有能力的市民就可花費更多。
不過有多名致電市民對政府派發電子消費券表達不滿,批評他「離地」及「不食人間煙火」,聽眾黃小姐表示,消費券不可以交租交電費,「好多人連食都無得食,咁點消費,餓死都未到七月啦,不如實際啲派錢啦」;聽眾李小姐表示,不少基層人士都失業,每日消費都是買餸等基本消費,屯門元朗不少街市都沒有電子支付設備,認為陳茂波不清楚基層生活,「每日最多用錢買餸,街市真係冇八達通,我住屯門,屯門元朗街市都冇,買十蚊三份菜的店鋪都冇,司長可能不知基層人士生活。」陳茂波回應指,明白部分市民生活困難,指市民將消費券用於在街市買餸,或者去快餐店用膳都完全無問題。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透露,政府目前計畫就電子消費券建立中央登記電子平台,同時會設立書面形式讓市民登記,他說,市民過去申請政府派發的現金時,已填寫「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意味着政府已徵求市民同意推行類似計畫時可重用相關資料,因此去年已成功登記和獲發現金的申請人,未來可毋須重新填寫個人資料,只需提供領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資料,藉以減省程序、時間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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