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梁耀忠認非法集結

2021-02-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黎智英與八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於前年八月十八日參與及組織民陣「流水式集會」,區諾軒(右圖)昨承認兩項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梁耀忠(左圖)亦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獲控方不予起訴,紀錄在案。二人求情及判刑押後至三月二十二日處理,其間續准保釋。控方指二人在知悉警方反對下,仍擔當隊頭引領公眾遊行,沿途一同手持示威橫額並高叫口號;而區諾軒身為涉案集會及遊行的代表,呼籲市民參與,途中向參與者指引原訂遊行路線,令港島交通嚴重堵塞,逾九十條巴士路線停駛或改道,電車暫停大部分路段服務。而其餘被告均否認控罪。

控方代表大律師林芷瑩讀出區諾軒及梁耀忠的承認案情指,案發前六日時任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通知警方為「抗議警察濫權」,於前年八月十八日舉辦遊行,從維多利亞公園遊行至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遊行前後分別在起點及終點舉行集會,若陳皓桓不在場則由區諾軒暫代其職務。其後民陣接獲警方通知不反對維園集會,但反對遊行並禁止遮打道集會,上訴亦遭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基於公眾安全及秩序駁回。隨後區諾軒連同時任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及陳皓桓先後在兩次記者招待會代表民陣交代八月十八日的維園集會屬「流水式集會」,區諾軒等泛民主派議員會帶領參加者離開維園到不同港鐵站。

陳皓桓八月十八日在下午三時許於維園宣布「流水式集會」開始,並以揚聲器高呼:「如果銅鑼灣走唔到,喺灣仔走;如果灣仔走唔到,喺金鐘走;如果喺金鐘走唔到,就喺中環走」。九名被告舉起印有「煞停警黑亂港 落實五大訴求」的橫額,帶領參與者由維園遊行至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隊頭約在下午四時三十八分到達終點,其間遊行隊伍佔據了多條主要幹道及相鄰道路。

區諾軒沿途反覆向參與者解釋眾被告為遊行隊頭,從維園出發,又重複以揚聲器叫道「我哋呼籲大家入維園,逼爆維園」。遊行至金鐘時,區諾軒沿途亦向民眾指引方向,指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為遊行終點,又帶領群眾高叫口號「我有權遊行 毋須警方批准」。區諾軒、梁耀忠偕黎智英及吳靄儀到達遮打道行人專用區時,放下橫額示意遊行隊頭抵達終點。

黎智英將於本周四到高等法院就國安法案件申請保釋,其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涉及另案申請當日缺席審訊,區院法官胡雅文建議當日播放黎智英不爭議身分的涉案錄影片段,當日事項將暫由代表李柱銘和何俊仁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為處理。駱應淦另呈上一份有關人群控制、管理及群眾心理的英國專家報告,控方表示須閱讀該報告後考慮須否增加證據,才能作開案陳詞,胡雅文法官遂押後案件至今早開案。據悉,該英國專家為監警會前國際專家小組成員、英國基爾大學社會心理學教授Clifford Stott,另外控方亦透露雙方將於舉證完畢後作法律陳詞,爭議相關條例。

是宗區域法院案件昨移師在西九龍法院聆訊,黎智英身穿卡其色西裝,在三名懲教人員押解下出庭,向其女兒揮手打招呼,又向旁聽人士揮手致意。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前立法會議員楊森、梁家傑及林卓廷、社民連主席黃浩銘、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前副教授陳健民等均到場旁聽支持。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五三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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