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指港台接連違守則「性質嚴重」

2021-02-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由二〇一九年四月起至今年一月近兩年間,通訊局共裁定七個有關港台節目投訴成立,先後發出一個嚴重警告、三個警告等。局方表明,港台接連被裁定違反守則,事件性質嚴重,已經嚴正要求港台必須全面恪守《香港電台約章》,包括全面檢討其節目編輯和製作的機制,確保不再發生同類錯誤。局方目前無計畫將港台私營化,但會繼續改善港台的管治及管理,以更全面及貫徹符合《約章》的要求。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恆鑌提出書面質詢,關注港台節目屢接投訴,政府有否新措施防止,及去年七月成立的檢討港台管治及管理的專責小組工作進展,何時提交和公布檢討報告等。

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書面答覆指,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必須全面恪守《香港電台約章》,《約章》列明港台編輯自主,但必須恪守以下編輯方針,包括發放準確並具權威性的資訊、持平地反映意見、不受商業和政治或其他方面的影響,以及秉持最高的新聞專業標準。按照《約章》及現行機制,目前已有一套獨立和公平的機制,處理對廣播機構的節目投訴,局方認為所有涉及節目內容的投訴,應透過現有行之有效的機制處理。

由二〇一九至二〇年度、二〇至二一年度截至今年一月,通訊局共裁定七個有關港台節目投訴成立,當中包括一個嚴重警告、三個警告、兩個強烈勸喻及一個不作出懲處的個案。

  商經局表示,對於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接連被裁定違反多項守則條文,局方認為事件性質嚴重,已經嚴正要求港台作出正面和負責任的回應,包括全面檢討其節目編輯和製作的機制,以確保同類錯誤不會再發生。局方強調,港台必須全面恪守《約章》、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並嚴格遵守通訊局的相關業務守則。

而商經局為檢討港台的管治及管理而成立的專責小組,自去年七月中展開工作,檢討工作預計約六個月完成,小組會交報告。

對於有意見認為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及政府部門的雙重角色見矛盾,應將港台私有化,商經局強調,目前沒有計畫將港台私營化,會繼續改善港台管治及管理,以更全面及整體貫徹符合《約章》中對港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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