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兆愷:「三權分立」表述不正確

2021-02-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通識教育科教科書經自願送審後,刪去或修改「三權分立」內容,在教育界曾掀爭議。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昨在教師講座指,「三權分立」表述不正確,應形容為「職能分配」,關鍵在行政、司法及立法職能分散,避免集中並互相監察,而各國制度不同,實際上沒有絕對的「分立」。

教育局昨舉辦第二場「國家安全教育知識增益研討會」,陳兆愷以「法治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重要性」為題主講。對於坊間對「三權分立」的討論,他認為表述並不正確,實際是「職能分配」,把行政、司法及立法職能分散,而非集中於同一機構;法律按職能各自賦權,達至互相監督與制衡。他指由於理解不同,政府高官、法律界等各說各話,形容是「牛頭不搭馬嘴」。

陳兆愷續指,不同地方制度有別,但全世界沒有社會是真正或絕對分立,大部分是行政或立法機關主導,同時司法獨立,以確保權力有所制衡。

有教師問到香港應否「三權合作」,陳兆愷強調要視乎情況,不能一概而論,「本來防止濫權是好事,但如互相干擾與制衡太甚,做不到事就並非原意」;對於有教師提問《港區國安法》有否影響無罪推定原則,他以最近有案件仍在審理為由不願詳述,但強調有條文保障。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