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兆愷:「三權分立」表述不正確
2021-02-04 00:00(星島日報報道)通識教育科教科書經自願送審後,刪去或修改「三權分立」內容,在教育界曾掀爭議。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昨在教師講座指,「三權分立」表述不正確,應形容為「職能分配」,關鍵在行政、司法及立法職能分散,避免集中並互相監察,而各國制度不同,實際上沒有絕對的「分立」。
陳兆愷續指,不同地方制度有別,但全世界沒有社會是真正或絕對分立,大部分是行政或立法機關主導,同時司法獨立,以確保權力有所制衡。
有教師問到香港應否「三權合作」,陳兆愷強調要視乎情況,不能一概而論,「本來防止濫權是好事,但如互相干擾與制衡太甚,做不到事就並非原意」;對於有教師提問《港區國安法》有否影響無罪推定原則,他以最近有案件仍在審理為由不願詳述,但強調有條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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