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點評】教師自殺案 辦團應吸取教訓

2021-02-01 00:00

死因裁判法庭經過九天研訊,日前裁定前年三月校內墮樓身亡,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死於自殺,裁判官周慧珠直指事件起因是林老師因漏發通告後,被校長羅婉儀多次召見,被推向不能承受的邊緣。聆訊揭示校長管治風格、學校職場環境,以至辦學團體的處理機制多次錯失時機,最終造成憾事。

聆訊重整了林老師自殺前,學校不良的職場環境,時任校長羅婉儀管理風格強勢,多名教師在庭上指她責罵教師,而校內教師亦對其專業管理給予低評分,但大家只能「敢怒不敢言」,而生前有情緒問題的林老師,在羅校長上任後病情更趨反覆。在案發前一周,林老師因漏發通告被多次召見,羅校長更一度要求她辭職。

校長理應鼓勵教師團隊互相肯定和支援,但聆訊過程發現,羅校長採取強勢領導,只向林老師興師問罪,負有督導責任的副校長卻未被問責,而副校長亦未有為林老師分擔。校長管治風格令教師團隊無法發揮協作精神,破壞校內互信,令個別教師過失被放大,正是裁判官所形容的「咬住唔放」,其他教師身處其中,根本無力扭轉,令人惋惜。

這樣溝通不良的職場環境,在校園內存在已久,更遺憾的是,東華三院早就發現校長與教師關係欠佳,導致專業領導評分持續下滑,更召見羅校長解釋,卻因校本管理未再深入跟進,錯失及早介入的時機。

辦團處理教師投訴的機制,是今次聆訊另一焦點,林老師在事發前親身到總部投訴,負責的學務主任卻選擇致電羅校長,協助處理事件,做法被裁判官質疑。校本管理機制如能有效跟進,教師根本毋須直接向辦團求助,何況辦團在督導學校管理、調解行政糾紛等,均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下既要安撫教師情緒,更重要是表明跟進,把個案妥善處理。

東華三院作為本港主要辦團之一,今次死因聆訊所揭示的問題,無疑帶來沉重教訓,但從積極角度來看,正是提醒辦團、校長及前線教師,要實現「敬業樂群」,須貫徹互諒互讓與接納態度,維持教師團隊士氣,共同承擔責任與互補,即使現時大部分學校已推行校本管理,校長管治風格應與辦學理念、校園關愛文化等有所適應與配合,但願教育界吸取教訓,慘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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