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賊網上銷贓 警扮買家「交易」
2021-01-31 00:00
被捕男子姓曾(四十七歲),料稍後被落案控以盜竊及處理贓物罪名。警方於本月二十二日及二十五日分別接獲兩名市民報案,指泊在將軍澳唐俊街的兩部單車被人偷走,其中一名車主更發現有人將失車相片上載互聯網,並以廉價「出售」。警方接報假扮買家議價,相約對方上周五在港鐵天后站交收,當場將疑犯拘捕及起回其中一部單車,至於另一單車相信已被出售。
警方重申,盜竊及處理贓物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如市民發現有人兜售來歷不明單車,應盡快報警,而市民亦不要「貪平」購買可疑單車,一旦觸犯「接贓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年。
警方同時呼籲市民,切勿將單車隨意泊在街頭或人少黑暗地方,應將單車停泊在合法單車位,再使用堅固單車鎖或單車鏈將單車鎖於固定設施上,以免賊人有機可乘及減低單車被盜竊風險。
將軍澳有不少居民以單車代步,偷單車案時有發生,其中二○一六年四月,有市民發現其價值二千元的單車被偷後,賊人隨即以數百元在網上放售,警方同樣派人「放蛇」,在港鐵將軍澳站拘捕四十四歲無業漢,共起回二十六部被偷的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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