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襲警罪上訴遭駁回
2021-01-21 00:00
潘官從涉案片段中觀察到,警方多次警告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與區諾軒等人「離開馬路,返上行人路」,區當時以揚聲器「力挽狂瀾地」抵抗警方等透明長盾推撞警方防線,之後以揚聲器吆喝「毅進仔」多次後,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
代表三十三歲區諾軒的彭耀鴻資深大律師指,警方亦大力把盾推向區及揚聲器,而譚區二人其實只想引起警員注意,希望與警員對話,促請警方暫停推進,為免人踩人事件發生。潘官則指區在案發時,根本沒有說過「後面人踩人呀!唔好再推進呀!」等說話。
潘官指區身為「尊貴的議員」,在示威現場又講粗口又推撞警盾,故認為區「由頭到尾都唔想警方執行職務」,其行為亦有可能產生漣漪效應。雖然警員要求區不要把揚聲器放在其耳邊後,區的確立刻放下揚聲器,潘官形容:「不過(區)有繼續嘈囉」,彭則反駁指:「咁嘈唔係毆打呀嘛」。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雷芷茗指,吹口哨或大叫一聲已能構成法律上的「毆打」,如區希望與警方對話,根本毋須動手或揚聲器,面對面對話便可。但區當時情緒激動,一直叫喊「死黑警」及「毅進仔」等針對性語句,本身只動口但突然動手,可視為行動升級,警員隨即緊握長盾,深怕跌倒後會令警方防線崩潰,故警員憂慮區會即時提高武力亦絕對合理。
據悉,律政司認為原審裁判官判刑過輕,向高院提出上訴,案件將於今年三月下旬處理。案件編號:高院裁判法院上訴一六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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