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2400萬自首 秦光榮判囚七年

2021-01-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共前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受賄案昨天在四川宣判。法院指秦光榮受賄近二千四百萬元(人民幣,下同),但因主動投案,具有自首情節,國家監委提出了從寬處罰的建議,依法輕判其監禁七年,罰款一百五十萬元。中共十八大後,有多個省級黨委書記先後被查,秦光榮是唯一一個獲刑在十年以下的省委原書記。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案件昨天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七十歲的秦光榮身穿黑色大衣,站在被告席上聽判,神情緊張。經查明:〇三年至一四年期間,秦光榮利用擔任雲南副省長、省委副書記、省長、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股權轉讓、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二千三百八十九萬多元。一九年四月,秦光榮主動向當局投案。

法院認為秦光榮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但具有自首情節,受賄款物已全部追繳,認罪悔罪。此外,秦光榮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的第一個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級一把手。國家監委對秦提出了從寬處罰的建議,法院依法對其予以減輕處罰。

秦光榮早年長期在家鄉湖南工作,曾任長沙市委書記,一九九九年調赴雲南,歷任省政法委書記、組織部部長、副省長、省長,二〇一一年接替白恩培任雲南省委書記。十八大後,雲南作為反腐重災區,白恩培二〇一四年率先落馬。二〇一九年初,因兒子秦嶺捲入華融賴小民案,秦光榮逼於壓力,攜妻黃玉蘭向中紀委主動投案。

秦光榮被調查後,多次在中紀委的專題片上公開懺悔,自責「忘了初心、失了本心,愧對於黨、愧對於心」。秦光榮被官方指為雲南政治生態最大的「污染源」,牽連甚廣。雲南省紀委監委上月通報,秦光榮在任時的省長助理李磊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正被調查。李磊是前中央軍委委員、前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李繼耐上將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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