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400万自首 秦光荣判囚七年
2021-01-20 00:00
案件昨天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七十岁的秦光荣身穿黑色大衣,站在被告席上听判,神情紧张。经查明:〇三年至一四年期间,秦光荣利用担任云南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股权转让、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二千三百八十九万多元。一九年四月,秦光荣主动向当局投案。
法院认为秦光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但具有自首情节,受贿款物已全部追缴,认罪悔罪。此外,秦光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级一把手。国家监委对秦提出了从宽处罚的建议,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秦光荣早年长期在家乡湖南工作,曾任长沙市委书记,一九九九年调赴云南,历任省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副省长、省长,二〇一一年接替白恩培任云南省委书记。十八大后,云南作为反腐重灾区,白恩培二〇一四年率先落马。二〇一九年初,因儿子秦岭卷入华融赖小民案,秦光荣逼于压力,携妻黄玉兰向中纪委主动投案。
秦光荣被调查后,多次在中纪委的专题片上公开忏悔,自责「忘了初心、失了本心,愧对于党、愧对于心」。秦光荣被官方指为云南政治生态最大的「污染源」,牵连甚广。云南省纪委监委上月通报,秦光荣在任时的省长助理李磊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被调查。李磊是前中央军委委员、前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上将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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