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初選旨在顛覆 執法維護國安

2021-01-10 00:00

香港警方拘捕戴耀廷等五十多名策劃組織實施所謂「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相關人員。反對派策動的非法「初選」,開宗明義是要奪取立法會控制權,從而達到癱瘓政府、顛覆政權目的,戴耀廷在所謂「真攬炒十步」中已經表明初選是達到其「真攬炒」的重要一環,不但用心歹毒,更是公然挑戰《香港國安法》。今天的香港,已經進入《國安法》時代,任何危害國家安全、顛覆政權的言行都必將依法嚴懲。社會各界應全力支持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以發揮國安法保家衞國、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定海神針」作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反對派的所謂「初選」,本身就是一個違法的僭建物。香港只有法定的選舉,沒有所謂「初選」。這場「初選」在過程中更視香港選舉法例如無物,參選人公然偷步宣傳、擅自收集市民私隱資料,更有操縱選舉、脅逼其他參選人退選之嫌。「初選」表面上讓反對派人士爭逐參選,實際卻由幕後「大台」操盤,最終出現了大量不正常的結果、充斥着人為操控的痕迹,這樣「選舉圍標」操作,理應依法追究。

更重要的是,「初選」不單止在達至所謂「35+」、奪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更揚言藉着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區政府停擺,說明「初選」在本質上就是一場「攬炒」議會、癱瘓香港的政治行動。搞手及組織者罔顧香港整體利益、漠視廣大市民福祉,一意孤行將香港引到玉石俱焚的境地,視法律如無物,嚴重違反了《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的「顛覆政權罪」,當中提到「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反對派的「初選」就是為了干擾、阻撓、破壞政府職能,從而顛覆政權,這樣的所為已經觸犯了香港國安法,警方依法拘捕,既是依法辦事,也是理所當然。

《港區國安法》在去年七月一日實施,意味香港正式進入《國安法》時代。對於反對派藉「初選」的攬炒行動,特區政府當時已經表明「初選」違法,呼籲搞手懸崖勒馬,社會各界亦指出「初選」的本質已觸犯法律,但反對派卻無視警告,依然如期在七月中旬舉行「初選」。「初選」結束後,港澳辦及中聯辦隨即指出,「初選」目標就是要控制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全面「攬炒」香港、顛覆國家政權,已經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以及香港本地選舉法律。有法必執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無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反對派完全是咎由自取。

必須指出的是,這次警方的拘捕行動,主要針對戴耀廷等組織者及主要參與者,他們在明知道「初選」違反《國安法》的情況下,仍然組織、參與這場「初選」,公然挑戰法紀,警方堅決執法,是維護法紀、維護國家安全的應有之義。社會各界應該全力支持特區政府的執法行動,只有堅決執行《港區國安法》,共同編織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保險網,國家安全及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姚志勝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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