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財神到」 五千元鈔票撒落街

2021-01-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屯門山景邨昨午天降橫財,三歲男童趁父母小睡,把父親放在枱上的銀包內約五千元鈔票在窗前撒下,大疊紙幣如「鈔票雨」灑下,部分跌落一樓石屎簷篷,也有飄到鄰家窗前和街上,好街坊拾金不昧,將檢得鈔票交往管理處,職員爬出簷篷拾回大量紙鈔,警方根據網民發布片段主動調查,將大部分撿回的鈔票交還物主。

現場為山景邨景業樓,昨午一時二十分,一大疊鈔票由上址低層單位窗戶拋出。據街坊葉伯稱,當時有鈔票在半空飄下時,他還以為有人撒溪錢,有多人圍觀後才發現是真鈔;有街坊估計撒下的紙幣總數有數十張,面額分別有五百、一百元、五十元及二十元,不少跌在一樓石屎簷篷,也有少量跌落地上。

據知,當時有一名長者和兩名年輕街坊,把跌在地上鈔票檢拾,拿往管理處代為保管,保安員發現是真鈔,且仍有鈔票遺留於簷篷,即通知屋邨職員繫上安全帶爬出簷篷撿拾。

住四樓的黃太稱,當時她外出購物後返家,卻在窗邊罅隙發現有一張一百元紙鈔,心感奇怪,其後獲鄰居告知,之前樓上有人撒錢,相信其中一張跌於其窗邊,黃太便將撿獲的「紅衫魚」拿往管理處。

當時保安員不知哪戶撒下,未幾消息已在網上流傳,警方派員主動調查,在簷篷對上幾層逐一查問,終查明真相,原來一名三歲男童趁父母小睡,偷偷取去父親放在枱上的銀包把玩,又將內裏的鈔票當紙飛機往窗外撒出。

警員將管理處保管的約五千元紙幣交還物主,他連聲多謝。警方指由此至終無人報案,是警方主動調查,將案列雜項處理。

法律界人士稱,因鈔票屬於具有價值的財物,市民如在公眾地方拾取明知不屬於自己的鈔票,即屬不誠實挪佔及剝奪他人的財產,會觸犯刑事的盜竊罪,可被拘控,巿民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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