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家屬批內媒「是非黑白不分」
2021-01-03 00:00(星島日報報道)十二名港人偷越邊境案日前於深圳鹽田區人民法院判宣判,其中十人判監七個月至三年不等。有內地傳媒隨即播出把不同證物曝光的影片,並附以案件細節,指十二名被告的合法權利「依法得到保障」。有部分港人家屬批評,相關報道「是非黑白不分」;亦有家屬直斥,官派律師拒絕與其商討上訴事宜,沒有履行律師責任。
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判囚兩年的女被告喬映瑜,其家屬反駁報道指,在判刑後,官派律師僅回覆過家屬一次,他們當時詢問有關上訴事宜,律師亦只叫他們自行寫信與喬映瑜討論,又拒絕他們希望會見當事人的請求,批評官派律師「沒有履行律師責任」。被判監七個月的黃偉然,其家屬亦批評報道「是非黑白不分」,指當局於拘留期不准家屬委託律師、更脅逼家屬委託的律師退出案件,反映內地的「『法律程序』不公不正」。
十二港人關注組則表示,被告李子賢和郭子麟的家人,將會動身前往深圳申請「探監」。
深圳鹽田區人民法院上周三宣判,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及兩年;其餘八名被告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則被判偷越邊境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於兩名未成年人士黃臨福和廖子文,則不提出起訴,已移交香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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