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大學生送貨員認「私了」候懲

2020-12-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港鐵元朗站「七.二一」事件發生後兩個月,大批示威者在站內聚集,部分人破壞站內和毗連商場的設施。入夜後示威活動蔓延至元朗市中心,一名中年漢被指曾經撕毀連儂牆,遭示威者圍堵「私了」,導致頭部受傷須縫上七針。涉案的十八歲準大學生和三十二歲送貨員昨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非法集結,暴動和非法禁錮共三罪。法官押後案件至下月十三日判刑,分別等候勞教中心,教導所報告,以及精神心理報告,兩人須還押監房。

兩名被告十八歲羅曉鋒和三十二歲張裕泰分別向法庭表示,將會就事主的手機,以及遭破壞的消防設施和閉路電視作出賠償,法庭並沒有頒下賠償令。羅曉鋒獲海外大學取錄,校方已批准他休學一年的申請。

而兩名被告較早前分別因參與其他示威場合遭起訴。控方透露,張裕泰曾於案發前九天在灣仔示威衝突現場和其他人發生爭執,罪成後被判監十天;至於羅曉鋒亦於案發後一個月在荃灣站塗鴉被捕,最後獲准簽保守行為。

案發去年九月廿一日,大批示威者在元朗形點商場集會,當時港鐵元朗站已關閉。

而案發時僅十六歲的羅曉鋒聯同其他示威者至連接商場的元朗站出口,在閘口外以桌椅等雜物堵塞出口,他們亦破壞閘口的消防裝置。而根據網絡和新聞片段,羅曉鋒使用噴漆破壞共十四組閉路電視鏡頭。

示威蔓延至翌日凌晨,而聚集人士逐漸移動往元朗市中心。五十二歲事主李德忠下班途徑康景街,遭示威者認出他曾在別處撕掉「連儂牆」文宣。

事主強調自己是無辜,但仍遭案發時三十歲的張裕泰和其他集結人士所包圍,張裕泰更強逼事主跪下,其間有人向事主擲水樽和玻璃等導致他受傷,亦有人主動為他施行急救。

其後事主欲登上的士離去,但遭示威者圍堵下的士沒法前進,示威者又要求司機不要載走事主,否則可能會損壞的士。最終事主被拉下車並遭示威者棒打頭部,張裕泰喝令他交出手機,然後將它摔在地上。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八三——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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