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最快月底起宣誓簽聲明
2020-12-14 00:00(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早前決定,所有現職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以示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公務員事務局昨表示,最快於本月底公布有關宣誓或簽署聲明的細節安排,屆時相關部門將有約一個月時間,安排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而拒簽者可被解僱或勒令提早退休。
至於最高級的公務員,如常任秘書長、部門首長等,則會另行安排宣誓。他補充,簽署聲明旨在讓公務員確認及承諾,將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及對特區政府負責,「這是公務員本來的責任,亦是公務員基本的條件」,指公務員於加入政府的第一日,便須明白要承擔這責任。
有公務員擔心,違反誓言或會被控觸犯《國安法》;聶德權澄清指,違反誓言並非刑事罪行,但須審視該公務員違反誓言的原因或相關行為有否違法,強調局方將依照程序,給予相關同事解釋的機會。他又提到,局方會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處理拒簽者,或會對其採取紀律懲處,「嚴重的當然是革職或勒令退休」。
聶德權又稱,若基於公共利益,認為有公務員不適宜在公務員隊伍中服務,亦根據這個機制可以着令他們退休。有公務員團體關注解僱及勒令退休兩者,在福利上有很大分別;聶德權則未有明確回應會否即時解僱拒簽者,僅重申會按既有機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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