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百萬元眾籌律師費 許智峯益黨友楊浩然

2020-12-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宣告流亡海外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公開披露他銀行戶口遭凍結八十五萬元,他昨公開核數報告,當中他透過眾籌取得三百六十多萬元,而法律開支佔逾一百萬元,報告上沒有披露開支細節,律政司前檢控專員江樂士形容律師費「不合理地高」。至於許智峯在私人檢控案件中,所派出的法律代表是中西區區議會副主席兼民主黨黨員楊浩然律師。江樂士形容,人選上令事件變得可疑。而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坦言,較「負責任」的做法是根據資歷和能力而決定律師人選,而非靠「自己友」接受涉及公益的案件。

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回應本報查詢稱,許智峯花費一百一十萬作為兩宗私人檢控的費用,縱使案件沒有被強制終止而展開審訊,成本也是「不合理地高」。而代表許智峯的律師楊浩然接手案件後獲大筆律師費,令事件變得十分可疑,楊應向公眾交代資金用途,以證明許智峯的聲明屬實,否則律師公會或警方或須介入調查。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對高昂的律師費感到詫異,他坦言,事務律師徵收訟費一萬至兩萬「已經好SENIOR」。他估計目前在裁判法庭的刑事案件,完成所有聆訊直至結案最多牽涉費用約十萬元,超過二十萬已令他感到「非常錯愕」,更何況兩宗申請未步入審訊階段已遭律政司介入終止。較「負責任」的做法是根據資歷和能力而決定律師人選,而以公眾利益為前提的訴訟不應交由「自己友」或黨內人士接手。

女大律師龔靜儀則假設許智峯的黨友收每小時四千元的專業服務費,才完成的工作,那有否涉及二百八十小時呢,且案件都未進入正式庭上爭拗的階段,已經被律政司介入撤銷了。律師陳曼琪指,單靠目前帳目無法判斷收費是否合理,因為須視乎律師工作內容和背後工夫,如果牽涉偵查案件,審視大量證據等,律師可按時數收費。至於許智峯當時聘用黨友處理非個人事務,兩人關係令人不禁懷疑有表面推斷上的利益衝突。

許智峯月初保釋期間以公務外訪為由赴丹麥,其後突宣布流亡海外,現與家人身處英國,但至今未向外界解釋逃亡的決定是否早有計畫。不過,安排許到訪丹麥的保守黨青年委員會前主席Anders Storgaard,昨在twitter披露協助許流亡的整個過程,更指在當地國會議員及組織幫忙下,成功編造一份完全虛假的行程瞞騙香港警方,令人質疑許逃亡的決定是早有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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