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公職人員定義 宣誓或涵蓋區議員
2020-11-29 00:00
她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被問到,修例下的宣誓安排會否涵蓋區議員,她說,政府仍要討論及小心研究,包括何謂公職人員,現時不便透露,「有啲睇法係總之係政府出糧嘅、攞政府資助都係公職,有啲就話唔係,佢唔攞政府錢但有公權力嘅,譬如規管機構,證監(會)嗰啲,佢有好大嘅公權力喎,咁呢啲係咪公職呢?好複雜㗎呢件事,唔簡單。」
她認為,公務員是香港特區政府的僱員,有支持香港特區的職責,支持「一國兩制」和擁護《基本法》是理所當然,除非有技術上的問題,否則不應分階段落實宣誓或簽署聲明,公務員事務局稍後會公布做法。
對於《施政報告》附篇提出,研究明年立法會選舉在內地設立投票站及點票站,林鄭月娥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研究一段時間後,發現相關安排相當複雜,故只在《施政報告》提出要留有空間,並非一定要落實。她稱,有關難題如處理不來,或趕不及在明年立法會選舉落實,但不用把「關愛隊」及電子派票等改善安排捆綁一起。
司法改革的討論近期成社會熱話之一,林鄭月娥說,每個機構都可以按實際情況及社會訴求進行所需的調整,令機構工作更符合憲制功能,她會視乎情況支持,例如在疫情下法庭聆訊一度暫停,便支持引進科技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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