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輕罪」青少年悔過可免起訴

2020-11-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的反修例風波一發不可收拾,至今逾萬人被捕,當中涉及十八歲以下佔一千七百四十七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於新一份《施政報告》重申,支持警方嚴正執法,至今已有二千三百多人被檢控,但警方願意考慮對十八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如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但強調前提是該未成年人士須承認自己犯錯的行為。

林鄭月娥指出,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歷社會動盪,有人鼓吹「違法達義」致出現暴力行為,社會秩序和法治遭到嚴重破壞,市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亦受到威脅,強調要扭轉這個局面,當局須嚴正執法,只要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

林鄭月娥表明,不會干預警務處及律政司的檢控工作,但看到多名年輕學生被捕,令當局痛心,她經常與保安局局長及警務處處長討論,如何協助學生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其中元素是不留案底,最終得到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同意下,在《施政報告》中提及有關做法。林鄭亦呼籲,被捕學生的家長、老師或朋友,應鼓勵被捕人承認犯錯,雖然是犯法,但現時有出路。不過,她強調,如被捕人犯了很「兇狠」的事,便不能採取有關方法。

警方資料顯示,在「修例風波」中超過一萬零一百四十八人被捕,年齡介乎十一至八十四歲,三千九百七十四名為學生,當中接受警司警誡的十八歲以下人士有十九名男女,有關人士不提起訴、不留案底;只是簽保守行為涉及二百四十一人。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對《施政報告》表示全力支持,定必帶領警隊,與其他紀律部隊共同努力維護國家及香港安全。警隊會嚴正執法,竭盡所能捍衛香港。如有任何人犯法,不論其身分或背景,必定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依法處理。致力使香港繼續成為全球其中一個最安全的城市。

資深大律師清洪回應本報查詢時指,「我確信警方會明智地行使酌情權而不受外界壓力的影響,亦同意有悔意而未犯嚴重罪行的年輕人應獲得自新的機會。」執業女大律師龔靜儀則表示,反政府修例相關案件,一向以來入罪率偏低。實際上,在不少案件中,被告脫罪之餘,還成功申請到訟費。如果案件用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控方可以不用冒險,起碼可以令被告要守一段時間的簽保令。

另外,律師陳曼琪認為,法庭在每宗案件量刑時,會考慮懲罰、阻嚇、預防及更生四項大原則。如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安全或社會秩序,眾多案例明確指出法庭須考慮判處具阻嚇作用的刑罰。政府須就「寬大處理」提供清晰解說,有案底的十八歲以下被捕者適用嗎?如何界定「悔意」和「非涉及嚴重罪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