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周梓樂夜 兩人認「私了」候懲
2020-11-07 00:00
二十九歲無業女子黃鑫才及五十九歲的士司機陳明貴,分別由大律師馮振華和朱寶田代表。馮大狀透露,黃乃三子之母,罹患精神分裂症,但相信案發時並非受該病影響,參與程度較低,遠不如一六年旺角暴動案中的梁天琦等人,望法庭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
法官質疑黃居於深水埗,為何會在凌晨時分身處將軍澳。馮大狀解釋,其兒子均住在將軍澳,因此熟識該地區,案發時她因買消夜途經現場。朱大狀亦表示,陳起初嘗試調停雙方,惟其後被現場氣氛及酒精影響,最終失控犯案,現已深感後悔。法官聞言指,除非有醫生報告證明上述誘因,否則不會接受。
案發於去年十一月九日凌晨十二時半,逾二十名示威者聚集將軍澳富康花園一座外,悼念周梓樂離世,其間有人高喊「香港人加油」及「黑警」。約兩小時後男街坊X被嘈醒,遂下樓投訴,並報警處理。示威者見狀即圍住X,陳明貴更捉住X的手,圖阻其離開,突然,X被推倒在地,隨即被十人,包括兩名被告圍毆五至十分鐘。警方其後到場且拘捕兩名被告。
X事後被送往醫院治理,他左眼眉、額頭、左膝、左手同告受傷,共縫十三針;額頭、臉部、右胸部及上肢均有擦傷,留院三天後出院。據悉,X現仍會感到痛楚,不時被噩夢纏繞,可如常上班,但不得從事劇烈運動。
案件編號:區域刑事一二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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