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全檢控郭偉强 律政司不提證供起訴

2020-11-0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人民力量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私人檢控工聯會議員郭偉强的普通襲擊案件,律政司決定介入及不提證供起訴。陳志全不滿律政司無提供任何理由去「放生」郭偉强,正與律師團隊商量下一步行動。

在今年五月八日立法會內會會議選舉主席期間,陳志全被郭偉强涉拉跌拖行,需入院治療,陳曾報警,及後提出私人檢控郭偉强普通襲擊,案件九月中曾提堂,法官將案件排期於下周一進行審前覆核,當時律政司已圖介入。

陳志全於社交網站帖文,指剛收到律政司來信,律政司表明決定介入他的私人檢控案件,不起訴郭偉强,他不滿「律政司並無提供任何放生郭偉强的理由」,正與律師團隊商量,包括要求交代原因,不排除提司法覆核。據信件顯示,律政司根據第227章《裁判官條例》14條(3)介入此宗案件,並決定以不提證供起訴處理。

陳志全隨後再發帖文申冤,「從此在立法會內,保安可以將議員拉落地,拖出會議室;保皇黨可以郁手打民主派,警察不會拉,律政司不會告。就算法庭接納私人檢控,律政司都可以隨時放人。」他更斥律政司縱容議會暴徒,鼓勵保皇黨在立法會「開拖」。

郭偉强回應傳媒查詢時稱,等待法庭作最後決定,認為屬遲來的正義。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從新聞片段看可表證陳志全受襲,陳作私人檢控絕對有合理勝訴機會,質疑律政司介入並不提證供起訴屬於濫權,偏幫政治夥伴,令人覺得恐怖,正在破壞本港法治制度及損害國際投資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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