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生涉天橋掟磚脫罪
2020-10-28 00:00
劉官指十九歲被告趙嘉進逃走「有好多可能性」,不一定是畏罪潛逃,不能證明他干犯本案罪行。劉官續指,趙在大門關閉、已屬「倔頭路」的荃新天地外被截停拘捕,惟警長劉世明只能憑去向和外表確認他是三名掟磚者之一。
劉官引用片段,指該位置共有十多人聚集,而趙並非唯一穿白衣的人,與警長指當時只有趙穿白衣的說法不同。此外,警長稱掟磚的白衣男有戴「豬嘴」,但趙被捕時則沒有戴「豬嘴」,因此警長才會問他「你個豬嘴呢?」。因控方不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劉官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二一六二——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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