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點評】釘牌教師上訴 翻案須持強力理據

2020-10-13 00:00

九龍塘宣道小學一名教師被指設計教案散播「港獨」,成為首宗因為專業失德和問題教材,遭教育局「釘牌」的個案,加上事件有政治因素,引起教育界及社會高度關注。最新發展是涉事教師昨正式提出上訴,按程序將安排上訴聆訊,意味教師將有機會親身申辯,而上訴委員會將有教育界及法律界人士參與,但觀乎教育局今次羅列的證據來看,學界預料需要提出強而有力的理據,否則要推翻決定是相當困難。

由於今次個案涉及取消教員註冊上訴,法例要求上訴委員會須由五名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成員組成,最少三人須為檢定教員,並盡快安排上訴聆訊。無論如何,今次個案涉及在校園宣揚「港獨」訊息,在社會高度政治化下,自然受到高度關注。

程尚達問過多名資深校長,他們均坦言個案「非常難打」,以當局披露的證據來看,最為關鍵是引導學生設想常識科專題、體育課分組體適能均是「非法社團」的「最極端的情況」,要求教師請學生舉手,就「香港民族黨」政綱進行政治表態,幾乎都是在課堂作政治灌輸,如涉事教師旨在觸發討論,便必須指明事發時「香港民族黨」已是非法組織,其主張對社會有何損害,若明知課時有限,學生難以理解來龍去脈,卻有引導性的結論,難以辯稱沒有「意圖與計畫」。

校長指涉事工作紙設計,確是利用小學常見的教學法,譬如要求學生收看影片回答題目,猶如全港性系統評估(TSA)的「視聽資訊評估」;另一題相信有提供補充資料,要求學生抄錄台灣導演在金馬獎頒獎典禮的「台獨」言論,兩者均是「搬字過紙」的題目設計,學生有否能力判別資料所持立場對錯恐成疑問,亦難以判別學生是否認知到「港獨」違法違憲。

雖然教協堅稱大部分學生討論時,自行得出「港獨」不可取的總結,但這忽略了教案欠缺適當指引的事實,其他教師在課堂上臨場「脫稿」,提到《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反而證明教案欠妥善的問題,加上小五生心智尚未成熟,涉事教案為日常教學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上訴委員會將召開聆訊,聽取控辯雙方所持理據,以證據釐清事實。在有教育界及法律界成員參與下,無論最終是否維持原有決定,相信肯定更具說服力與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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