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友發現彥霖浮屍 誤當老人家正游泳

2020-09-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陳彥霖死因研訊踏入第六天,庭上傳召首名發現彥霖屍體的市民、水警及救護員作供。該名市民起初誤以為屍體為正在游泳的老人家,惟靠近後發現是一具男屍,直至翻看新聞後始確定屍體性別。負責撈起屍體的水警聲稱其小隊指揮官檢驗後,鑑於屍體赤裸,故認為死因有可疑,惟指揮官昨於庭上改口指當時未能界定是否可疑。

記者:葉君怡 陳楚琨

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市民劉賢佳與兒子在魔鬼山對出海域釣魚,發現有人在距離他們約四十至六十米「浮下浮下」,劉起初以為是老人家在游泳,未有多加理會。約半小時後,該人飄浮至兩父子約十米左右時,劉擔心船槳傷及他,於是向其叫喊,惟對方未有任何反應,終發現該人乃一具浮屍,於是報警求助。

劉應死因裁判官及陪審團提問,表示父子兩人在離岸不足一百米釣魚,等待警方到場時,觀察到屍體肚子朝上,「似阿叔有肚腩」,屍體頭髮約長一呎多,左手擱在肚子上,身體隨水流浮動。待其兒子在網上翻看報道後,劉始發現該具屬女屍。

事發時隸屬水警港口分區第四小隊的陳國榮供稱,他於上午十一時半到達現場調查,沿劉所指的方向發現一具臉部朝上的屍體。近中午時分,陳等人以吊牀及吊機撈起屍體,目測女屍約二十至三十歲,全身赤裸,開始發臭,面容發黑但仍可識別外貌。女屍隨即被送往西灣河水警基地,經救護員檢驗後證實死亡。劉表示,小隊指揮官文惠長趨前再次檢驗屍身,認為屍體赤裸,死因有可疑。

文惠長庭上供稱,自己在水警基地為屍體作初步檢驗時,觀察到屍身已輕微發脹、眼部突出、嘴唇腫脹、無明顯傷痕、全身赤裸,右小腿內側有個兩吋乘四吋擦損傷口,此外無其他傷痕。對於屍體右小腿的擦傷,文認為傷勢或因屍體卡在石中或搬運造成。

文強調,因屍體時無身分證明文件、無可辨認身分的飾物、皮膚較黑未能分辨死者國籍,同時未見有頭部重創、喉嚨割傷等傷口,故未能界定案件有否可疑,或是否屬謀殺案。文及後要求刑事偵緝同事到場協助,亦有指示下屬在附近海域作搜索,但未有發現。

應死因裁判官提問時,文指在魔鬼山對開海域的屍體發現案約有兩至三宗,但其駐守的港島東至維港海域則常有發生。陪審團則問及,屍體漂流時會否沖走其衣物,文則稱夏天衣物較少,會有衣服被沖走的機會。被問到屍體右小腿的擦傷會否因打撈而造成,文表示其隊員稱無接觸屍身,故傷口應不是因打撈所造成。

接到指示到場的救護員莫橋輝稱,他為該女子檢查生命表徵,並無呼吸及脈搏,手腳關節已出現屍僵,耳後呈現屍斑,結論為明顯死亡。他提到一般死亡十二小時或以上,屍體便會出現屍僵,屍斑則於死後兩小時出現。莫解釋判斷明顯死亡的五大準則,包括出現屍僵、屍斑、燒焦至不可辨認、腐屍及受到明顯嚴重創傷。案件編號:死因研訊八七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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