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僱主不願請人寧罰款

2020-08-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參加「保就業」計畫的僱主要承諾計畫期內,受薪人數不能少於三月的受僱人數,否則要繳付罰款。計畫踏入最後一個補貼月份,適逢遇上疫情第三波,有人力資源顧問留意到,本港僱主聘請意欲已變得謹慎,亦不見得有僱主因擔心繳罰款而急於請人,「請人不是零成本,未必有盈利不會請,抱寧願罰錢的心態」,料有百分之五的僱主不會繼續參加第二期計畫。不過,業界亦發現近期短期工的數目,較非疫情時期增加兩至三成,有家庭負擔的失業人士已較傾向接受有關崗位。

「保就業」計畫協助僱主支薪,參加首期計畫的僱主,須承諾六至八月任何一個月份,受薪人數不能少於三月的受僱人數,即使員工自行離職或退休,僱主都要重新招聘填補人手,並於每月十日前,為新僱員開設強積金及供款,否則為違反承諾,要向政府交罰款。

早一兩個月的疫情緩和時期,就業市場環境亦較好,多些僱主請人,但隨著第三波疫情在七月五日湧現,僱主聘請員工的意欲不斷下降。資深人力資源顧問周綺萍表示,未見僱主為滿足填補人手條件而急於請人,聘請意欲反而變得謹慎,招聘工作暫停。她解釋,經濟前景未明朗,招聘人手反而變得次要,「請了新人,如何教他工作?不能上班怎辦?」由於太多不確定性,她留意到僱主都觀察情況,暫停招聘,抱著「請不夠人罰錢都無辦法」的想法。

不過,周綺萍發現有家庭負擔的失業人士,已較以往願意接受短期工作,也有部分公司將長期全職工轉為短期工。「短期工的數目較非疫情時期多兩至三成,對公司而言有較大彈性,可三個月後續約,亦能付出較少福利和成本。」

合眾人事顧問總經理蘇偉忠表示,撇除政府補貼,僱主仍須支付僱員一半薪金,「政府的補貼減輕了成本,但招聘不是零成本」,料僱主衡量過成本,補充人手未必帶來盈利,或選擇不請人,寧願交罰款。蘇表示,受第三疫情衝擊,不排除有少數,為數約百分之五的僱主不繼續參加第二期計畫。

就僱主未能填補足夠人數至承諾受薪人數,會無奈接受請不夠人而要罰款的做法,保就業計畫秘書處回應指,接受補貼的僱主已承諾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總數,不能少於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相信僱主在提交申請及作出承諾時,已考慮到在補貼期內會影響業務的各種不同情況。

香港餐務管理協會楊位醒表示,政府實施禁晚市堂食令應對疫情,對飲食界打擊相當大,當中以中式傳統酒樓為重災區,個別酒樓大跌三分之二的生意額。他稱,因應禁堂食令的措施持續,多家酒樓均放棄晚市,僱用的員工數量必然會減少,因此現時部分僱主正積極考慮將「保就業」計畫的資助退還給政府。

楊位醒解釋,「保就業」計畫可為僱主資助員工一半薪金,但現時問題在於飲食業每天營業時間大減,寧願裁員以減低營運開支,部分連鎖集團更考慮退還資金後趁機削減部分分店。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