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楷八億增持2%電盈 相關權益逾三成避提全購
2020-08-08 00:00
一般而言,若公司大股東及其相關人士的持股數量一旦超過30%,就會觸發強制要約,即必須向公司股東提出全面收購。惟李澤楷是次採用「部分要約」的方式進行收購,即使交易完成後,李澤楷及相關人士的持股比例達至31.07%,法例上不會強制其進行全面收購,巧妙避開30%的觸發點。
電盈就該交易解釋指出,是次部分要約,主要是日後若該公司希望在適當時候進行股份回購時,能夠有更靈活的空間。
分析指出,現時李澤楷及相關人士持有的股份比例為29.07%,若電盈在此時選擇回購公司總股本3.1%或以上並註銷,李澤楷的持股將會突破30%,觸發全面收購要以嚙紅線。但今次向其他股東收購2%股份的要約完成後,在不觸發全面收購的要約情況下,估計電盈最多可回購近6.05%股份。
不過,是次收購仍須通過50%以上的獨立股東同意,換言之,撇除是次提出收購的李澤楷及其相關人士,仍需獲得近35.47%持股股東批准,部分要約才可作實。而電盈其餘主要股東包括中國聯通(762)以及BlackRock,持股比例分別為18.43%及5.96%,即除上述主要股東外,電盈是次收購還需獲得11.08%的公眾股東支持。
電盈昨日發出通告指,李澤楷向股東提出部分要約,收購近1.55億股股份,但就不會向要約中收購的股份收取中期現金股息或實物股息。而在計算中期現金股息及實物股息後,每股股份的隱含除權價為4.25元,較要約價5.2元有約22.35%的溢價。
另外,若最終股東提呈的股數大於收購總股數(近1.55億股),將會按比例收購股份,股東提呈的股份未必能獲全部承購,此情況下,完成交易後股東有機會持有「碎股」。對此,李澤楷將會委任一名指定經濟師,於部分要約截至起計算,一段時間內於市場進行零碎股份對盤買賣。
電盈小股東大聯盟代表陳仲翔認為,是次提出收購2%的股票可看作是刺激股價的措施,又指交易出現碎股未必影響股東的提呈意欲,因不少公司都會以股代息。而宏高證券投資經理梁杰文則認為,是次收購完成後,李澤楷日後的增持彈性將會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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