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六要求移走危險品 司法部門未回覆釀巨災

2020-08-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黎巴嫩貝魯特港區大爆炸造成嚴重死傷。半島電視台報道,黎巴嫩海關曾至少六度發函,請求司法部門裁定將存放港區的危險硝酸銨轉運卻無回覆,終於釀成悲劇。

硝酸銨是一種沒有氣味的結晶體,通常用於生產肥料,數十年來已引發無數工業爆炸事件。硝酸銨混合燃油就會成為強力炸藥,它廣泛用於建築業,阿富汗塔利班等武裝團體則用以製造爆炸裝置。一九九五年美國俄克拉何馬州聯邦大樓,遭汽車硝酸銨炸彈襲擊,造成一百六十多人死亡。在非高溫的正常存放環境下,硝酸銨不容易被引燃。因為它是種氧化劑,會使燃燒加劇並使其他物質更容易點燃,但本身並不特別易燃。基於上述原因,通常會對存放硝酸銨的場所定下非常嚴格規定,例如必須遠離燃料和熱源。

俄羅斯商人擁有的貨船「Rhosus號」二〇一三年九月將二千七百多噸硝酸銨運抵黎巴嫩,因在海上出現技術問題而停靠貝魯特。船上的硝酸銨存放在貝魯特港十二號倉庫內。

根據網上公布的文件,黎巴嫩海關總署長默希於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致函「緊急事件法官」,尋求解決Rhosus號的問題。接下來三年內,海關官員又至少五度發函尋求指示,並提出三個方向,包括將這批硝酸銨出口、交給黎巴嫩軍方或售予民營黎巴嫩炸藥公司。其中二〇一六年的函文載明先前對法官所提請求「未獲回覆」。內容還說:「將這批貨存放倉庫內,在不適合的天氣條件下具高度危險性。」不過,信函仍未獲回覆。到了一七年,海關總署長達埃爾再度發函司法部門,但近三年後,危險貨物仍然存放港區倉庫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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