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六要求移走危险品 司法部门未回覆酿巨灾

2020-08-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黎巴嫩贝鲁特港区大爆炸造成严重死伤。半岛电视台报道,黎巴嫩海关曾至少六度发函,请求司法部门裁定将存放港区的危险硝酸铵转运却无回覆,终于酿成悲剧。

硝酸铵是一种没有气味的结晶体,通常用于生产肥料,数十年来已引发无数工业爆炸事件。硝酸铵混合燃油就会成为强力炸药,它广泛用于建筑业,阿富汗塔利班等武装团体则用以制造爆炸装置。一九九五年美国俄克拉何马州联邦大楼,遭汽车硝酸铵炸弹袭击,造成一百六十多人死亡。在非高温的正常存放环境下,硝酸铵不容易被引燃。因为它是种氧化剂,会使燃烧加剧并使其他物质更容易点燃,但本身并不特别易燃。基于上述原因,通常会对存放硝酸铵的场所定下非常严格规定,例如必须远离燃料和热源。

俄罗斯商人拥有的货船「Rhosus号」二〇一三年九月将二千七百多吨硝酸铵运抵黎巴嫩,因在海上出现技术问题而停靠贝鲁特。船上的硝酸铵存放在贝鲁特港十二号仓库内。

根据网上公布的文件,黎巴嫩海关总署长默希于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致函「紧急事件法官」,寻求解决Rhosus号的问题。接下来三年内,海关官员又至少五度发函寻求指示,并提出三个方向,包括将这批硝酸铵出口、交给黎巴嫩军方或售予民营黎巴嫩炸药公司。其中二〇一六年的函文载明先前对法官所提请求「未获回覆」。内容还说:「将这批货存放仓库内,在不适合的天气条件下具高度危险性。」不过,信函仍未获回覆。到了一七年,海关总署长达埃尔再度发函司法部门,但近三年后,危险货物仍然存放港区仓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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