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押後選舉 並非政治操作
2020-08-05 00:00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宣布押後本屆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表示此決定是基於公眾利益以及公共衞生的考量,避免聚眾,減低染疫可能,確保市民健康。事實上,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已連續多日確診數目破百,當中幾乎一半屬來源不明個案,病毒突襲來勢洶洶,出於公共衞生考量,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法押後選舉的決定合情合法,符合基本法的原則,也符合相關條例引用程式,與所謂政治操作絕無關係。希望部分反對派人士切勿借題發揮,污蔑政府對市民的一片關心,把本以公眾利益為出發點的考量,打成各種反政府新論點,污蔑特區政府的延期決定,打着醜化政府的旗號,繼續爭取支持,徒添雜音,繼續搞亂香港。
本港有四百多萬合資格登記選民,在選舉當日將到全港各區六百多個投站投票,當中不僅包括選舉現場,還包括選舉事務相關工作人員,以及選舉前的人員培訓等集會,絕不僅僅只限於選舉當天的的大型人群聚集,屆時高密度的人群,多區域高頻率的聚集,會導致出現感染人數呈幾何級數上升的風險,如若出現大規模感染爆發,被感染者在潛伏期時更會將病毒帶回各自生活的社區、工作場所,傳染給身邊的親朋好友,這將會造成感染的連帶效應,感染人數將呈現複式爆炸,一發不可收拾,本港醫療系統恐將不勝負荷,僅在檢測階段已無法在短時間內完成,更別說後續治療、個案跟進、源頭追溯等,屆時整個社會都將陷入半崩潰狀態,相信大規模爆發後,選舉後的點票、統計等工作將無法進行,情況不容樂觀。由此可見,在未有更可行方案作取代的情況下,延後選舉是最合情合理的做法。
事實上,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因應疫情延遲選舉,已有六十八個國家和地區出於公共衞生考量就選期作不同程度的調整。在本港,特區政府以引用緊急法啟動程式,作出選舉延期的決定,符合法律相關程式,符合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來的緊急性,也符合《基本法》。特區政府的決定完全是依據相關法律程式作出定奪的,足見延遲選舉的決定具各項內外因素支持。
在選舉押後的一年真空期內,具體的安排將由中央政府作出相關決定,特區政府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相關請示,相信中央將作出最適合香港的安排。至於立法會議員議席方面,按照相關規定,選舉延期的一年裏將延續本屆立法會的議席安排,換言之,即早前部分被DQ的議員仍具有議員身分,現屆議員在接下來的一年內,均可出席立法會會議,部分反對派議員仍可在議會內發聲,不受日前取消參選資格的影響,立法會運作如常,一如以往歡迎多種聲音,因此絕不涉及政治操控等問題。
由此可見,反對派多次指控政府因擔憂建制陣營無法取得本屆立法會較多議席而押後選舉,一路在斟酌怕輸二字,死咬唔放,乃新一輪的政治炒作,旨在挑起民眾情緒,爭取支持熱度。期間也不斷引用《基本法》第69條有關立法會每屆任期四年的說法,作為押後選舉不合理之理據,這其實是忽略了第三波疫情的突發性,以及選舉人群聚集帶來複式感染的嚴重性,甚至是刻意為反對政府的押後決定而故意為之,做法荒謬。足見反對派每次對特區政府的相關決定是猜測太多,實證太少,請務必改掉以往對政府決定的偏見,停止一切盲目反對的行為。
同時希望現屆立法會議員能在議會內和和氣氣,繼續為社會民生發聲,為市民服務,為社會做實事,在未來一年中爭取更多市民的認同,一年後在再會選舉場時,展開一場真正公平公正公開的立會選戰。
張學修(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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