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市民為重選舉輕 推遲立選先抗疫

2020-07-29 00:00

香港第三波疫情高燒未退,已經連續多日錄得過百宗確診個案,而且未見有遏止的迹象。儘管特區政府接連收緊抗疫措施,但病毒已經流入社區,香港已經出現「本土爆發」,疫情在未來一段時間都難以完全受控。

要遏止疫情擴散,首要是阻止人群聚集,保持社交距離,從而斬斷病毒的傳播鏈。香港地狹人稠,本已令到病毒容易傳播,如果再繼續進行大規模的集會及活動,必將令疫情更加失控。所以,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必須及早叫停,如果繼續讓各參選人在地區上進行選舉工程,任由投票日幾百萬人聚集在票站,這不但與抗疫背道而馳,更將導致疫情大爆發,威脅全港市民安全。

選舉是重要,但卻不能凌駕市民安全,不同國家或地區都因應疫情推遲選舉,為甚麼香港要堅持選舉讓廣大市民冒險?政府應果斷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或《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推遲選舉一年,讓社會在這一年間能夠集中精力抗疫,待疫情完全受控下再選舉也不遲。

對於疫情甚麼時候受控,不少專家都心中沒底,香港大學醫學院院長梁卓偉預測,即使當局已收緊防疫措施,確診數字起碼要兩個半月後,才有望回復到第三波前的水平。但就算能回復到第三波爆發之前,疫情依然未有受控,意味着在未來一段長時間,香港都要進行艱苦的抗疫戰。有醫學專家表示,現時確診數字仍高企,但並非「幾何級」上升,認為政府可待八月第三周再決定是否選舉。然而,現在每日持續過百個確診個案,醫療體系已經瀕臨爆煲,未到「幾何級」香港已經受不了,到了真的「幾何級」爆發,就不是停選舉而是整個香港都要「停擺」。

在這樣的情況下,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必須延期,以免延誤抗疫。事實上,澳洲九月的地區選舉、加拿大五月及六月的地區選舉,以至英國五月的地區選舉,同樣因應疫情押後十二個月,不少國家或地區都相應押後選舉,當中的考慮點都是相同,就是不要拿市民的安危來冒險。香港也應將立選順延一年,讓政府有一個有較大的迴旋空間,在這一年間先集中控制好疫情。

在法律上,因應公眾衞生危機而推遲選舉,完全是依法有據:一是可以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該條例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包括暫停實施任何成文法則。這樣,行政長官就可以疫情威脅公眾安全為由,引用《緊急法》暫停執行《立法會條例》取消選舉。直到局勢受控後,再重新執行《立法會條例》。

二是可引用俗稱「衞生緊急法」的香港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8條,當中規定「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任何情況屬公共衞生緊急事態的情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為防止、應付或紓緩該公共衞生緊急事態的影響,及為保障公眾健康,訂立規例」,通過訂立規例暫停選舉。

在這一年時間,特區政府可根據《立法會條例》第11條,於立法會任期完結或解散後而於指明舉行選出立法會議員的換屆選舉的日期前的期間內,主席必須應行政長官的要求,召開立法會緊急會議;於緊急會議開始前的立法會任期內擔任議員的人,須當作為立法會議員。

即是由現時原班人馬繼續處理未來一年的立法會事務,確保立法會運作如常。

選舉無疑重要,但多重要也及不上人命,及不上市民的安危,順延立選是對香港最好也是最負責任的選項。特區政府應該當機立斷。

姚志勝(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