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一暴動提堂 兩人缺席被通緝

2020-07-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八三一太子站事件中首批被控暴動的人士,包括七名年齡介乎十四至二十九歲男女,昨分兩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兩人缺席聆訊,裁判官遂頒下拘捕令,並應控方要求,押後本案至九月十六日,其間被告准以一系列條件保釋。

被告依次為王茂俊(二十九歲,攝影師)、同為學生的簡梓濱(二十一歲)、龍欣樺(二十歲)、連俊雄(十九歲)、溫嘉霖(二十歲)及卓嘉豪(二十四歲),其中王及龍缺席聆訊。

王、龍、連及溫被控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在旺角站參與暴動,並破壞港鐵設施總值港幣逾八十一萬;上述四人連同卓另被控於同日在太子站L2月台參與暴動;王及簡同被控同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六人除簡外同被控襲擊男子X及Y;王、龍及卓被控搶劫女子Z的手提電話,其中王被指破壞該電話;龍被控於去年九月一日在油麻地站C出口梯間管有兩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另於少年庭處理的十四歲男生,被控同日在太子站攜有兩個燃燒彈及打火機。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一七六九——二○二○、九城刑事七○○○四二——二○一九。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