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一暴动提堂 两人缺席被通缉

2020-07-1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八三一太子站事件中首批被控暴动的人士,包括七名年龄介乎十四至二十九岁男女,昨分两案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两人缺席聆讯,裁判官遂颁下拘捕令,并应控方要求,押后本案至九月十六日,其间被告准以一系列条件保释。

被告依次为王茂俊(二十九岁,摄影师)、同为学生的简梓滨(二十一岁)、龙欣桦(二十岁)、连俊雄(十九岁)、温嘉霖(二十岁)及卓嘉豪(二十四岁),其中王及龙缺席聆讯。

王、龙、连及温被控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在旺角站参与暴动,并破坏港铁设施总值港币逾八十一万;上述四人连同卓另被控于同日在太子站L2月台参与暴动;王及简同被控同日在旺角弥敦道与奶路臣街交界参与非法集结。六人除简外同被控袭击男子X及Y;王、龙及卓被控抢劫女子Z的手提电话,其中王被指破坏该电话;龙被控于去年九月一日在油麻地站C出口梯间管有两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另于少年庭处理的十四岁男生,被控同日在太子站携有两个燃烧弹及打火机。

案件编号:九城刑事一七六九——二○二○、九城刑事七○○○四二——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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