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檢控梁家榮 女東主覆核遭駁回
2020-07-11 00:00
她質疑法庭沒有准予案件進行審訊,單靠書面文件便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昨在西九龍裁判法庭提出覆核申請,認為法庭至少提供內庭審訊的機會。鄧少雄裁判官裁定即使申請人補充書面證供,指控仍未符合構成起訴書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條件,並駁回覆核。郭德英表明會積極考慮上訴。
申請人郭德英昨透過大律師黃汝榮和容海恩陳辭,投訴法庭連審訊機會也沒有,便以表證不成立為由駁回私人檢控,判辭中亦沒有提及控罪或分析,裁判官明明可以引用《裁判官條例》第十一條,安排和決定聆訊形式,不論是公開抑或內庭審訊。黃補充,廣播處長梁家榮四個月內面對龐大的反對聲音,仍維持故有作風,已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鄧少雄裁判官反駁指,黃大狀沒有證據佐證他對梁家榮的指控,就算有也不足以構成控罪中,「蓄意」犯罪的元素,故駁回覆核。
愛國維港一○一發言人譚銘萁在庭外率領數名支持者聲援申請人郭德英。
案件編號:沙田雜項一三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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