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現職拒宣誓或礙晉升

2020-07-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建議新入職公務員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現職者則由首長級、職務敏感者和升職公務員先行宣誓或簽署文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表示,若公務員拒絕遵從,新入職公務員將不獲錄用,現職者則成為其考慮升遷的因素。他又指,公務員參加反政府集會或示威肯定違反誓言,政府會按現有法律及機制處理紀律事宜等,並會研究加強相關機制。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討論公務員宣誓的建議。聶德權預計,首批須宣誓或簽署文件的公務員涉約八萬人,當中屬新入職的待局方準備工夫完成,將盡快實施。民建聯周浩鼎、民主黨林卓廷等議員都關注,公務員不願宣誓的後果。聶德權強調,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屬新入職公務員的入職要求,拒絕者將不獲錄用;至於現職公務員,「如果獲晉升較高職級,或獲推薦轉任另一個職系,在這個過程當中這亦會作為一個要求。」他指出,若現職公務員拒絕簽署,將成為升遷的考慮因素,當局亦會了解原因。

林卓廷追問,現職公務員會否因拒絕簽署,而被解僱、勒令離職或提早退休。聶德權表示,要視乎個別情況,按現有法律和機制處理,並指現時機制無即時解僱的安排。

聶德權表明,公務員是否違反誓言在於具體行為,若被裁定違反《港區國安法》並被判刑,政府將按條文停止或取消其職務,「至於在其他事情上,如果有行為違反誓言,當然我們要按違反的行為或行為不當,按現時我們目前處理紀律的機制程序來處理。」當局會研究是否加強處理紀律問題的機制,以及相關法律基礎,以更快跟進違反誓言的情況。

公民黨譚文豪又質疑,誓言會否跟隨人大常委會二○一六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同時要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區效忠。聶德權稱,不明白為何有人經常假設國家和香港的利益一定有矛盾,「在『一國兩制』框架及精神下,我看不到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特別行政區兩者有何矛盾。」

勞聯潘兆平關注,政府如何看待公務員在公餘時間參與政治集會、遊行或接受訪問批評政府。聶德權回應:「他們的行為及言行,不可與他們的公務員身分產生衝突,亦讓人覺得有衝突及好像與政府對着幹,這是不能接受。如果參加一些集會、示威,是反政府,公務員本身的身分,你的政治中立的要求就是支持在任的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落實好政府政策,所以肯定有違反(誓言)。」

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醫管局、大學、津助學校等機構收取公帑的員工,皆應適用宣誓要求。聶德權表示,其他公職人員亦有責任支持政府,無理由公然反政府,「如果薪酬來自政府,他當然有責任,我認為這是一般常識,去支持政府,你沒有理由走出來反對」,不過,公職人員的定義留待正式法律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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