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三成员扰立会表证成立

2020-06-0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众志副主席郑家朗、成员吴嘉儿及何秀仪于去年三月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公听会中,离座冲向主席及官员座位前展示标语,遭多名保安带走,其间何涉推跌一名男保安。三人事后分别被律政司以《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票控在立法会会议厅范围内逗留时未有遵守秩序及普通袭击罪,案件昨在东区法院开审。辩方大状黄瑞红争议三名被告行使示威权是否属于不守秩序。裁判官昨裁定控方表证成立,控辩双方将于今日结案陈词。

案发日当值的立法会保安许耀德、关伟强及林惠玲作供称,事发当天郑家朗(二十岁)发言完毕后,随即拿出用扩音器播放国歌,何秀仪(廿一岁)及吴嘉儿(廿一岁)则戴起面具及手持示威标语,三人一同冲向主席及官员座位。其间何秀仪及郑家朗曾大声叫喊,吴嘉儿则曾向官员方向抛掷纸张。三名保安见状立即上前阻止,并请三人离开会议厅。惟何俊尧裁判官看毕呈堂闭路电视片段后指:「我睇唔到边度有掉纸落地下」。

声称受袭的许耀德指出,当日他上前阻止何秀仪冲向主席台,却遭对方用左肩猛力撞向他的左肩,令他失平衡跌倒。惟何官翻看闭路电视片段,质疑「被告乌低咗少少,根本同你嘅膊头都唔同水平,佢嘅左膊从来都系远离你喎」。辩方大状亦指出,当天何秀仪见许耀德走到她前方时,已马上驻足不再冲前,身子后倾避开许。惟许依然出手环抱她,才令他们有身体接触,故不能构成普通袭击元素。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三一二——二○一九、东区传票三三九一四至三三九一六——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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