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離房間違檢疫令 美籍漢罪成囚十日

2020-05-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於二月初起規定從內地抵港人士,須接受十四天強制隔離檢疫。五十七歲美籍漢於三月中旬由上海抵港後,因擅自離開其位於美麗都大廈的檢疫房間,被控違反檢控令。美籍漢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屈麗雯裁判官指,在內地任職英文老師的被告,不可能不明白以英語書寫的檢疫令內容,並裁定他不合法離開檢疫地點。事發時本港的疫症輸入個案不絕,被告自私的行為對本港構成危害,判處他監禁十天。被告聞判決後大感不惑,強調自己只是犯了錯但沒有犯罪,並反問裁判官為何要將他收監。由於被告至今已還柙逾月,應可獲即時釋放。

被告ROY Steven Lawrence指,向他發出檢疫令的女護士並無清楚解釋命令內容,令他誤以為自己雖不能離開酒店,但可以離開房間。惟屈官指此說法並不合乎事實,加上被告簽署的檢疫書,清晰表明他須留在酒店房間,被告作為英語老師,不可能不明白及誤會。

被告自辯時又聲稱因擔心不能負擔香港昂貴的租金,故離開房間欲向酒店經理求助。然而屈官指其妻子已為他支付酒店費用,故這理由並不合情理。被告求情時承認自己犯了錯,但並非沒有犯罪,不解為何踏出單位門口便被羈柙。他又指自己只是普通遊客,有好家庭、好妻子、好工作,不應被當成罪犯看待。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七七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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